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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施工项目YHZL-SG标段

基本信息

省份 江苏 城市 苏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昆山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昆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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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施工项目YHZL-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山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已由昆山市行政审批局以昆行审投复〔2022〕19号文批准(项目代码:2111-320583-89-01-736774)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以昆交建许字〔2022〕00010号准予,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昆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昆山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施工项目YHZL-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昆山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共涉及74座桥梁附属设施的整改,共设一个标段,即YHZL-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桥梁墩柱防撞设施、标志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2700万元。
计划工期:2022年10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桥梁防撞设施或交安设施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④经“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2017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桥梁防撞设施或交安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六个月(六个月为2021年8月-2022年1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④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昆山市虹桥路109号交通大厦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16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孙靓靓
E-mail:xczxsz@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保函(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
(7)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8)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10)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11)投标人应严格遵照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2021年第4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4)(若有新的防疫政策文件规定,则按最新的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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