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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站副食品采购(河北)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副食品采购(河北)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保定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ZLBK-F1002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河北)
预算金额:9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禽肉蛋类)、第二包(畜肉类)、第三包(饮品类、调料类、水产类),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投一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半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场地卫生干净整洁、专用设备配套、库存物资与经营项目一致、存有合理的对应副食品库存。(三)具有专业配送车辆(保温/冷藏车等厢式货车,自有车辆提供公司或法人名下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及行驶证),配送车辆不少于2台(含)。(四)具有稳定可靠的进货渠道(提供货源渠道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五)积极响应国家消费帮扶政策,按不低于2%销售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提供脱贫地区出具货源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9日  至 2022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方式:我部将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主要对照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向实地考察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200元/份),未通过资格预审或实地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副食品采购(河北)公告
(2022-JLZLBK-F1002)
我部就2022年第二季度至2022年第三季度副食品“阳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河北)
二、项目编号:2022-JLZLBK-F1002
三、项目概况:
第一包(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禽肉蛋类)、第二包(畜肉类)、第三包(饮品类、调料类、水产类),供应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投一包,预算预测900万。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名单;未被部队拉黑。
(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对应品类《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如是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相应种类的副食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
(七)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场地卫生干净整洁、专用设备配套、库存物资与经营项目一致、存有合理的对应副食品库存。
(八)具有专业配送车辆(保温/冷藏车等厢式货车,自有车辆提供公司或法人名下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及行驶证),配送车辆不少于2台(含)。
(九)具有稳定可靠的进货渠道(提供货源渠道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十)积极响应国家消费帮扶政策,按不低于2%销售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提供脱贫地区出具货源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预审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将资格预审文件送至我部,完成报名工作。
(一)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限: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5 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制作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负责本项目配送人员个人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1年度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免税企业应提供免税声明)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网上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7.公司情况简介,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货源渠道、库房经营场所、车辆、人员等与本项目服务保障相关的内容介绍(与资格条件对应)
8.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及未被部队拉黑的书面声明。
(三)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
(2)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整体加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除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签字外所有内容必须打印,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号”。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密封和标记
(1)资格预审文件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文件”字样。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3)电报、电话、电传、快递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4)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在审核时将视为无效文件。
(三)结果告知
我部将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主要对照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向实地考察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200元/份),未通过资格预审或实地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六、资格预审材料递交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七、本项目投标开始、截止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3月29号0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2年3月 29号09时00分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3月 29号09时00分
开标地点:地点同预审资料递交地点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台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312-598527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物资采购站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22-598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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