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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JC-2022002
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YZRXJC-2022002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0万元(一年)
5、采购需求:扬州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选择一家优秀的供应商承担食堂食材供应服务,供应商须保证食品绿色无污染,食用安全等。
6、报价方式:各供应商按“折扣”进行报价。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成交折扣结算。扬州价格通网站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调料等不得高于苏果、大润发、麦德龙等大型连锁超市卖场的团购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产品生产企业或提供服务/工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3日  至 2022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c@yzrxgc.cn(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公司全称+所投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磋商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2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2月)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6两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4、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3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采购单位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6、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扬州市广陵产业园金韵路1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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