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2-2024年实战辅导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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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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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各潜在投标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发布的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2-2024年实战辅导项目(招标编号:ZB-10-04A-2022-D-E03545),现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一、修改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3.6、3.7条的规定。
原规定如下: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印章)。
3.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电子印章)。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招标人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修改为: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招标人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评分标准表自查情况”中涉及“加盖电子印章”都修改为“加盖公章”。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原招标文件的相应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联系人:王嘉昕
电话:15016516498
电子邮件:gczx_zbywb@163.com
招标人: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7日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发布的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2-2024年实战辅导项目(招标编号:ZB-10-04A-2022-D-E03545),现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一、修改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3.6、3.7条的规定。
原规定如下: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印章)。
3.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电子印章)。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招标人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修改为: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招标人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评分标准表自查情况”中涉及“加盖电子印章”都修改为“加盖公章”。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原招标文件的相应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联系人:王嘉昕
电话:15016516498
电子邮件:gczx_zbywb@163.com
招标人: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