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分公司东张新华书店网点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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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分公司东张新华书店网点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福清分公司东张新华书店网点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分公司东张新华书店网点建设装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GFL招字〔2021〕FQ第18号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详见邀请函)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清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福清分公司东张新华书店网点建设装修改造项目,拟建设规划投入:建设面积约220m²,面积的确定以实际装修面积为准。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下浮:K=8%);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新华书店卖场的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包含装饰装修、水暖电(含空调)、书架、收银台、监控、数字智能化、消防、软装、外立面等各部分的设计与施工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k=8%)=¥598000元,投标人最高投标标价应该不高于最高限价,即¥598000元。高于¥598000元的投标无效,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按无效处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设计施工图纸和预算清单;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工程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2 月 09日至2021年 12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 时00 分至 12时0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市清昌大道利嘉中心15#2408)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年 12 月 23 日 10时 00 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9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23 日 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到: 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福清市清昌大道利嘉中心15#2408) ;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
地址: 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新华大楼 ,邮编: 350300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邦发新村1座6层603室B间
邮编: 350300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监督部门: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清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
账 号:100052808850010001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福新支行
用户名: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福清分公司东张新华书店网点建设装修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招标公告附件
- 投标邀请.docx (md5:365B137AA5D0F16316198FA4E6D85800)
发布日期: 2021-12-09 11: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