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LNG气化站项目20m3LNG储罐气化供气工程及气化站项目部分边坡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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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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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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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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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松溪县LNG气化站项目20m³LNG储罐气化供气工程及气化站项目部分边坡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关于松溪县LNG气化站项目20m³LNG储罐气化供气工程及气化站项目部分边坡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07249724202549001)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如下:
一、补充通知
-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5项本项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本项目“20m³LNG储罐气化供气工程”对应施工图纸文件见附件。
- 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3月7日17:30。
- 明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支持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二、答疑纪要
问题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是以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为准,还是以投标函附录中的为准?
答:投标人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为准,修改后的投标函附录详见附件。
本《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本补充通知日期之前的补充通知与答疑纪要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松溪县福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7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为合同价款的10% | |
3 | 分包 | 3.5 |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总工期每延误1天罚款人民币5000 元,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0%。 |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额度:/。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3%的工程款; | |
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