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数字化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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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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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1FW3558
二、项目名称: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数字化二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源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金寨路155号黄金广场5幢A1201室
被投诉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相关供应商:上海丽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光明A3工业园区顺福路415号1幢113室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人称,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上海丽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丽禾公司)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从业人员为135人,应属于中型企业,但上海丽禾公司自行判定错误写成小型企业,属于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废标处理,并重新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二)投诉人相关请求及主张
请求撤销上海丽禾公司本项目中标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重新确定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二、项目名称: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数字化二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源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金寨路155号黄金广场5幢A1201室
被投诉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相关供应商:上海丽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光明A3工业园区顺福路415号1幢113室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人称,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上海丽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丽禾公司)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从业人员为135人,应属于中型企业,但上海丽禾公司自行判定错误写成小型企业,属于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废标处理,并重新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二)投诉人相关请求及主张
请求撤销上海丽禾公司本项目中标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重新确定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