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毓英中学城东校区部分教育技术装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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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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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博能字第20220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秀屿区毓英中学城东校区部分教育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合同包二 评分标准关于商务项评分
事项1更正前:
评分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企业信用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厂家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颁发的质量.服务.诚信AAA企业证书复印件(提供查询系统官方网站及截图)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厂家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颁发的全国音响行业十佳名优品牌证书复印件(提供查询系统官方网站及截图)的得1分(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产品质量1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厂家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颁发的全国音响行业十佳名优品牌证书复印件(提供查询系统官方网站及截图)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后:
评分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企业信用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厂家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颁发的质量.服务.诚信AAA企业证书复印件(提供查询系统官方网站及截图)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产品质量1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厂家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颁发的全国音响行业十佳名优品牌证书复印件(提供查询系统官方网站及截图)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项2更正前: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 2 月 23 日至2022年 3 月 17 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 3 月 18 日上午 8 :30 时,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6),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更正后: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 2 月 23 日至2022年 3 月 24 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 3 月 25 日上午 8 :30 时,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6),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3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屿区笏石镇靖安路68号区机关8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霞霄市场公交站旁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3月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博能字第20220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秀屿区毓英中学城东校区部分教育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合同包二 评分标准关于商务项评分
事项1更正前:
评分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企业信用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厂家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颁发的质量.服务.诚信AAA企业证书复印件(提供查询系统官方网站及截图)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厂家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颁发的全国音响行业十佳名优品牌证书复印件(提供查询系统官方网站及截图)的得1分(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产品质量1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厂家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颁发的全国音响行业十佳名优品牌证书复印件(提供查询系统官方网站及截图)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后:
评分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企业信用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厂家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颁发的质量.服务.诚信AAA企业证书复印件(提供查询系统官方网站及截图)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产品质量1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所投厂家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颁发的全国音响行业十佳名优品牌证书复印件(提供查询系统官方网站及截图)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项2更正前: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 2 月 23 日至2022年 3 月 17 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 3 月 18 日上午 8 :30 时,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6),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更正后: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 2 月 23 日至2022年 3 月 24 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 3 月 25 日上午 8 :30 时,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6),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3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屿区笏石镇靖安路68号区机关8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霞霄市场公交站旁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