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一期)比选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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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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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___仁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 (一期)__仁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 (一期)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
项目名称 | 仁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 (一期)仁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 (一期)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比选时间 | 2022年03月11日09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 |||||||
公示期 | 2022年03月11日至2022年03月15日(北京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8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元梅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造价管理 | 中级 |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0020206416 | ||
专职技术人员 | 陶家建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0020181505 | ||
专职技术人员 | 李时强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0020202083 | ||
专职技术人员 | 郭明杰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0020120725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攀枝花市仁和城 市发展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莲花派 出所建设项目 | 2020年09月10日 | 下浮20%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李时强 | 攀枝花市汇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仁和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 2021年02月22日 | 下浮20% |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成都腾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条 | |||||||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3.6,未提供报价函,承诺书 | |||||||
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3.6,未提供承诺书 | |||||||
四川天和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条, | |||||||
四川鸿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条,未提供承诺书 | |||||||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3.6,未提供承诺书 | |||||||
四川建烨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3.6,未提供承诺书 | |||||||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复印件资料未加盖公章,人员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条 | |||||||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条,未提供承诺书 | |||||||
四川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条 |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条,未提供承诺书 | |||||||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不满足比选文件3.3条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