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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江滨路沿线景观综合提升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抽取告知书
1、项目条件
本项目
县城江滨路沿线景观综合提升工程 已由
闽侯县人民政府 以
侯政办项[2019]46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甘蔗镇、荆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县城江滨路沿线景观综合提升,包含绿化工程、道路修整、设施提升等。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
县城江滨路沿线景观综合提升,包含绿化工程、道路修整、设施提升等施工监理。
(2) 发包内容:
绿化工程、道路修整、设施提升等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工程预算造价: 19605000元; 组成: 绿化、道路、设施等;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 265700元; 组成: 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50%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35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闽侯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监理 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
2019年 11月 11日 09点 00分 到 10点 00分
4.2 抽取地点: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4.3 抽取方法:
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
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监理服务费用按施工实际进度(含工程质量保修期)分期支付,每次按当期施工已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监理费用的80%支付当期服务费。待工程交工验收结算及监理资料提交业主后支付至监理结算价的97%,余下3%工程监理酬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支付至监理结算价款的100% 。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
26570;
7.2 履约担保形式:
投标人可以选择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
7.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28日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闽侯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69号员工公寓文体中心二楼             
邮编:
350100
电子邮箱: 357459603@qq.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文化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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