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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雪峰崇圣(古大殿)古迹修缮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抽取告知书
1、项目条件
本项目
闽侯县雪峰崇圣(古大殿)古迹修缮工程 已由
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以
侯审核【2019】预400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中共闽侯县委统战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闽侯县政府预算拨款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大湖乡雪峰1号雪峰崇圣禅寺
2.2 工程建设规模:
层数及檐口高度:地上2层,檐口高度:13.0m。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
闽侯县雪峰崇圣(古大殿)
(2) 发包内容:
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工程预算造价: 1692377元; 组成: 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 1692377元; 组成: 古建筑工程1649302元+安装工程43075元(含税)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0 (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按设计图纸质量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闽侯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专业承包施工(古建筑) 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
2019年 12月 25日 10点 00分 到 11点 00分
4.2 抽取地点: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4.3 抽取方法:
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
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进场预付30%,竣工验收后付60%,验收半年后付剩余10%。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
169237.7元;
7.2 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
7.3 履约担保期限:
竣工验收后7天内退履约担保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中共闽侯县委统战部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八一八西路136号四楼             
邮编:
350100
电子邮箱: chenyunqing0229@126.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文化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 中共闽侯县委统战部-民宗科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八一八西路136号四楼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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