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沈北新区水系污染治理防治提升工程(长河城市段)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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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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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水系污染治理防治提升工程(长河城市段)设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85380864@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X2022030301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水系污染治理防治提升工程(长河城市段)设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长河城市段进行清淤疏浚、岸坡治理、水生态修复、闸坝改造、水质净化、景观提升等措施进行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至 2022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85380864@qq.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楼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楼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时须发送以下加盖公章扫描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衡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楼0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沈北新区水系污染治理防治提升工程(长河城市段)设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85380864@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X2022030301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水系污染治理防治提升工程(长河城市段)设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长河城市段进行清淤疏浚、岸坡治理、水生态修复、闸坝改造、水质净化、景观提升等措施进行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至 2022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85380864@qq.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楼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楼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时须发送以下加盖公章扫描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衡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楼0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