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自然人税务电子文书制作送达系统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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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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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自然人税务电子文书制作送达系统开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购买(qinghailianxiang@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2-SW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自然人税务电子文书制作送达系统开发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数据抽取加工
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清分库中抽取“文书税务事项通知书表”和“文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处理表”基础数据,并进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缴纳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数据加工。
2.动态生成通知文书
根据总局给定的文书样式以及应用省局本地加工数据,动态生成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缴纳通知书文书、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
3.集成省局电子签章
与省局本地电子签章系统对接,在动态生成的通知文书上加盖省局电子签章。
4.接口联调
与省局电子签章系统对接,完成电子签章接口集成联调;与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对接,完成文书信息保存接口、文书销号状态查询接口集成联调。
(1)省局电子签章接口联调
(2)总局文书信息保存接口联调
(3)总局文书销号状态查询接口联调
5.文书推送
在省局部署应用功能,建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推送、限期缴纳通知书推送、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推送等功能。
(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推送
应用清分数据动态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可以通过总局接口向纳税人推送。
(2)限期缴纳通知书推送
应用清分数据动态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的“限期缴纳通知书”可以通过总局接口向纳税人推送。
(3)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推送
应用清分数据动态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的“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可以通过总局接口向纳税人推送。
6.文书送达查询
在省局部署应用功能,建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查询、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查询、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送达查询等功能。
(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查询
可以查询已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可以按照纳税人识别号、文书编号、文书状态(销号/未销号)、发送时间进行筛选。
(2)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查询
可以查询已送达的“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可以按照纳税人识别号、文书编号、文书状态(销号/未销号)、发送时间进行筛选。
(3)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送达查询
可以查询已送达的“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可以按照纳税人识别号、文书编号、文书状态(销号/未销号)、发送时间进行筛选。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整体要求在合同签订后的 30 天内完成开发、实施、测试等工作,待项目测试工作完成后,平台试运行期为 1 个月,试运行期满后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的免费运维期为12 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7日 至 2022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购买(qinghailianxiang@163.com)
方式:邮箱购买,需提供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因疫情原因,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邮箱报名,敬请谅解。
2.因疫情原因,投标文件递交采取邮寄方式: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后邮寄,未在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送达的邮寄文件将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1号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自然人税务电子文书制作送达系统开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购买(qinghailianxiang@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2-SW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自然人税务电子文书制作送达系统开发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数据抽取加工
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清分库中抽取“文书税务事项通知书表”和“文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处理表”基础数据,并进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缴纳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数据加工。
2.动态生成通知文书
根据总局给定的文书样式以及应用省局本地加工数据,动态生成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缴纳通知书文书、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
3.集成省局电子签章
与省局本地电子签章系统对接,在动态生成的通知文书上加盖省局电子签章。
4.接口联调
与省局电子签章系统对接,完成电子签章接口集成联调;与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对接,完成文书信息保存接口、文书销号状态查询接口集成联调。
(1)省局电子签章接口联调
(2)总局文书信息保存接口联调
(3)总局文书销号状态查询接口联调
5.文书推送
在省局部署应用功能,建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推送、限期缴纳通知书推送、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推送等功能。
(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推送
应用清分数据动态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可以通过总局接口向纳税人推送。
(2)限期缴纳通知书推送
应用清分数据动态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的“限期缴纳通知书”可以通过总局接口向纳税人推送。
(3)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推送
应用清分数据动态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的“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可以通过总局接口向纳税人推送。
6.文书送达查询
在省局部署应用功能,建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查询、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查询、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送达查询等功能。
(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查询
可以查询已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可以按照纳税人识别号、文书编号、文书状态(销号/未销号)、发送时间进行筛选。
(2)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查询
可以查询已送达的“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可以按照纳税人识别号、文书编号、文书状态(销号/未销号)、发送时间进行筛选。
(3)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送达查询
可以查询已送达的“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知书”,可以按照纳税人识别号、文书编号、文书状态(销号/未销号)、发送时间进行筛选。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整体要求在合同签订后的 30 天内完成开发、实施、测试等工作,待项目测试工作完成后,平台试运行期为 1 个月,试运行期满后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的免费运维期为12 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7日 至 2022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购买(qinghailianxiang@163.com)
方式:邮箱购买,需提供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因疫情原因,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邮箱报名,敬请谅解。
2.因疫情原因,投标文件递交采取邮寄方式: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后邮寄,未在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送达的邮寄文件将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1号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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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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