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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政法转移资金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第七包、第八包、第十包、第十四包、第十七包、第二十三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2年政法转移资金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法律援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3-3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2210200000072-XM001
项目名称:2022年政法转移资金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法律援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2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4.2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招录一批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为区县内各乡镇、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根据房山区各乡镇、社区分布情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3个分包进行服务采购。本公告为第七包、第八包、第十包、第十四包、第十七包、第二十三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详细分包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房山区司法局2022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具体指房山区司法局与项目成交的律师事务所签订《采购合同》后,由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每个月到签约社区、村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围绕村居委员会公共管理和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简称“顾讲询调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每个律所最终中标分包不得超过三个分包,成交律所为签约的村、社区指派服务的律师应当在签约时不满70周岁、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每个律师最多只能为5个社区、村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凡受托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3-18至2022-03-2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
方式:
凡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并获取磋商采购文件,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写明项目名称及包号)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注明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的事宜等,需注明包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分包一份报名资料)。
售价:300元/包/本(每一分包需要独立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3-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03-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2]051号、意向公开时间:2022年02月08日)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接收形式: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8、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供应商质疑提交联系方式:
1)质疑接收单位: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巷内小院
3)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7326856846、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投诉提交联系方式:
1) 投诉接收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 联系方式:010-69377919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北大街甲2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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