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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可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3日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2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2-00491
项目编号:YHCG2022-04
项目名称: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37,921.1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37,921.1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37,921.17 3,237,921.17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通过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项目运行维护服务期3年,经采购人确认后开始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3.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格式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合同包1(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响应,则仅需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即可)。
4.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个,联合体响应的须以由提供水处理设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供应商应遵守以下规定:
4.1.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1.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委派维护运营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1.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1.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响应,如有违反,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将被拒绝。
4.1.6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须提供)。
4.4.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磋商小组评审当天查询的考评结果为准)。
4.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若为联合体响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在磋商评审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
同一人在两个及以上中标/成交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只能担任最先中标/成交项目(以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的项目负责人;后中标/成交项目的中标/成交资格失效。
供应商隐瞒中标/成交项目获取中标/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专职安全人员:1 名(若为联合体响应,专职安全员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供应商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
4.7.1.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
4.8.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5.供应商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16日 至 2022年03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可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3日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3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1.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3日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详见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供应商操作手册。
3、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栏目、杨和镇政府通知公告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16日
相关附件:
(定稿)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项目.pdf
(定稿)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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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批杨和镇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全五册 202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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