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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城区绿地及城外部分绿地养护(2022年度)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招标编号:JSZC-321182-JSYX-G2022-0002
原招标名称:扬中市城区绿地及城外部分绿地养护(2022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投标邀请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改造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见第六部分招标文件(格式)】)。”更改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见第六部分招标文件(格式)】)。”
2、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编制说明--8.9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书格式中资格证材料内容中:“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更改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3、开标与评标--12、开标及评标小组组成:“12.1采购代理单位将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招标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更改为“12.1采购代理单位将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招标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本更正公告的相关条款执行”。
4、开标与评标―1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1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8)各养护项目养护单价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更改为“(8)各标段投标报价高于相应最高限价的”。
5、开标与评标―14、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14.6评分办法--14.6.3项目管理评价-- a.项目负责人评价:“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正式在职员工,提供3个月(2021年9月份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在职退休人员应该提供退休证书和投标人企业返聘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养护合同、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已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名称须一致)。如果养护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人选,则应补充提供绿地养护工作主管部门或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项目负责人人选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更改为“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正式在职员工,提供3个月(2021年9月份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在职退休人员应该提供退休证书和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完整的养护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项目名称须一致,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养护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人选,则应补充提供绿地养护工作主管部门或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项目负责人人选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其他同类内容以此表述为准。
5、开标与评标―14、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14.6评分办法--14.6.4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1)养护案例评价:“注:“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指在该期间内签订合同并已开始履行的项目,包括已完成和未完成项目,但至少已履行该合同10个月(含)以上,2019年以前签订的合同时间涵盖2019年1月1日之后的,2019年1月1日之后的合同部分可计入业绩。所有业绩须附完整的绿化养护合同、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已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名称须一致)。”更改为“注:“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指在该期间内签订合同并已开始履行的项目,包括已完成和未完成项目,但至少已履行该合同10个月(含)以上,2019年以前签订的合同时间涵盖2019年1月1日之后的,2019年1月1日之后的合同部分可计入业绩。所有业绩须同时提供完整的绿化养护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项目名称须一致,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同类内容以此表述为准。
6、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收邮寄的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风险地区投标人应尽量采用邮寄方式(EMS或者顺丰快递)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到付件)。 
①邮寄提交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办公室)-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②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③联系方式:0511-85158728 13815184679;
④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采用邮寄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还需将“非现场方式”投标申请随投标文件同时寄出,各投标人自行填写。
⑤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各省地区风险等级划分以及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疫情防控要求。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中市市政园林工程处
地址:扬中市金苇中路16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方式:0511-85158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扬中市城区绿地及城外部分绿地养护(2022年度)[JSZC-321182-JSYX-G2022-0002]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公司(工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关于“非现场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申请
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新冠疫情管控要求,我单位申请以下项目投标的“绿色通道”:即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
项目名称:扬中市城区绿地及城外部分绿地养护(2022年度)
项目编号:JSZC-321182-JSYX-G2022-0002
开标时间:2022年3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在此,我单位承诺如下:
1、如以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以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如果签收时间迟于约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视为我单位逾期送达作无效响应处理。
2、评审的必要环节(投标文件的澄清等),请电话与我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方式: 。我单位将在评审环节保持电话畅通,如出现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视同我单位无异议。我单位同意将电话录音资料作为参与投标活动证据,并对电话沟通内容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3、我单位同意:当评分项目中要求原件备查的评分项目,如果评审专家一致认为需要现场查核原件,如我单位不能提供将不得相应的分值。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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