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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丰镇苗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苗圃村下引河堤岸加固工程(农田复垦)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序号:2022-BYSS-023
1、宝应县西安丰镇苗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苗圃村下引河堤岸加固工程(农田复垦)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西安丰镇苗圃村。

(2)投资额:约11.06万元。

(3)工期:20日历天(其中生产渠需在一周内完成)。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项目简介:对西安丰镇苗圃村下引河洼地治理项目(安丰河闸至庆祝闸段)占用农田进行复垦;农田复垦后,需开一条生产渠,上口宽2米,下口宽1米,深1.5米,总长度约450米;复垦土方对下引河堤岸进行加固(加固方案由中标方对接业主单位后方可实施),现场就近取土,最远运距不超过200米。经镇水务站测量,土方量约7000 m3,固定单价为15.8元/m3,总价约11.06万元(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实际丈量计算土方量为准)。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苗圃村下引河堤岸加固工程(农田复垦)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5)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水利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⑨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21年12月-2022年2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1年12月-2022年2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⑩现场勘察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1日 至 2022年3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室(宝应县苏中贸易城安宜镇民营工业集中区扬州大酒店向北100米)

8、其他说明:

(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2)投标单位报名项目经理需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勘察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3日),认可发包项目的现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招标人盖章认可后的现场勘察证明方可参加报名。现场勘察联系人:浦新江,联系电话15995108929;孟繁勇,联系电话:15995108995。

(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4)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6)防疫期间要按照当地防疫指挥部门规范执行,因采取防疫措施需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7)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8)应工期较紧,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若中标单位延期,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此项目需在西安丰镇当地开票纳税,如不在西安丰镇当地纳税招标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

10、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人:



招标人:宝应县西安丰镇苗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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