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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城投集团2019年度建设项目零星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平潭综合实验区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
 
标准招标文件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平潭城投集团2019年度建设项目零星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启仁                             
项目负责人:       倪晓君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9 年 9月17 日
 
 
 
目 录
 
投标邀请书 合同协议书
 
 
 
 
 
 
 
 
 
 
 
 
 
中介服务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平潭城投集团2019年度建设项目零星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因涉及 /  ,审批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中介服务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项目服务类别:£代理类、 £工程类、 □评估类、 R检测类、
□测绘及其他类;
    (2)服务事项:
 代理类(13项):□政府采购代理、 □工程招标代理、 □工商代理(□企业登记、□广告、□知识产权、□税务、□房地产拍卖、□出入境、□出国留学、□报关报检、□物流船运、□产权、£担保、);
‚ 工程类(25项):£工程咨询(□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划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勘察(□建筑、□市政、£交通、□水利、£信息化、£其他)、 □工程设计(□建筑、□市政、□交通、□水利、£信息化、£其他)、□工程监理(□建筑、□市政、□交通、□水利、£信息化、£其他)、□工程审图(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预算编制、□预结算审核、财政评审);
l 评估类(14项):□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林地设计调查及森林资源评估(可行性设计)、□房地产等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工程可行性报告评估、□水资源论证、□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压覆矿资源评估、□文物影响评估、□消防、□人防评估、□安全评估;
m 检测类(9项):R工程质量检测(R建筑、□市政、□交通、□水利、£信息化、£其他) 、□环境质量监测、□安全设施质量检测(£消防、□人防);
n 测绘及其他类(9项):□测绘服务(□规划测量、□工程测量、□房产测量、□地籍测量)、□征收咨询、□拆除服务、□会计审计、□分类专家论证、□其他社会服务、认证、论证;
(3)招标类型:R中介服务承包、□其他服务承包 ;
(4)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平潭城投集团质量检测相关要求,不定期对2019—2020年度在建项目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实施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实施见证取样检测及复试,对建设工程质量、使用功能实施检测鉴定,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竣工及备案专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以及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委托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 10万元 ; 合同价:收费标准按照闽价〔2000〕函92号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上述收费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双方结合市场情况另行协商,即 / 万元; 服务期限要求:至2020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及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准确地出具检测成果文件,确保检查成果文件的严谨和真实性,具体详见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中介超市”中符合本项目服务类别并具备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或专项(市政、建筑)类资质的机构。(投标报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相关执业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招标邀请书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截止(3个工作日内),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R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下载的《报名确认函》(范本)投标承诺书(范本)填写,经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中介超市”系统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材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线上采取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下载的《报名确认函》(范本)投标承诺书(范本)填写,同时在系统平台的投标报价栏内填写投标报价,并采用CA加密,经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中介超市”系统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材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线下采取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下载的《报名确认函》(范本)投标承诺书(范本)填写,经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中介超市”系统平台),开标当天投标人所需携带的材料(1、授权委托书(范本)2、竞价文件(范本)并加盖公章密封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材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下同):  2019  年 10 月 9 日 11  时  00分。投标人如需到场开标需携带如下材料:1.报名确认函原件2.参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投标承诺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报价解密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注:仅供采取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填写,时间为开标后60分钟内)
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层第    4   开标室。 中标人确定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R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时,若需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场,);□竞价(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9. 确认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
n.gov.cn/)上发布,投标人提交确认函即视为递交投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试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楼16层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http://ptggzy.pingtan.gov.cn/)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 0591-231220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楼南附楼5层
联系电话: 0591-23165454
 
 
 
 
 
 
 
 
合同编号:
                       
 
 
 
 
 
工程建设项目零星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框架协议
 
 
 
 
项目名称: 平潭城投集团2019年度建设项目零星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委托单位(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有效期限:              至2020年12月31日                                                                               
 
 
 
 
工程建设项目零星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框架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根据平潭城投集团质量检测相关要求,不定期对2019—2020年度在建项目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实施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实施见证取样检测及复试,对建设工程质量、使用功能实施检测鉴定,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竣工及备案专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以及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委托单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前半天下达给乙方检测任务,以便更及时的完成指定任务;
2.严格执行相关取样标准抽取样品;
3.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做好所抽取样品、报告的交接工作;  
4.如实准确地填写各项检测的委托单,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时至指定的工程项目收取甲方抽取的样品或完成甲方指定的现场检测项目。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3.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测报告并按时送达甲方办公地点,以便甲方开展后续工作。
4.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项目收费参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质量监督局闽价(2000)函92号文核定的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建材产品质量检测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上述收费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双方结合市场情况另行协商,按实结算(以甲方的委托单为准);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单个项目由乙方提供检测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后,甲方收到检测费用清单和报告起10日内核对完毕,如无异议,则在核对完30日内支付一次性付清。
(3)以上支付均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承包人在请款申请时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造成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如因承包人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发包人被税务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所承担的所有税款、罚款和滞纳金。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在本合同业务活动中获得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均不对外披露其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或者需要履行法定责任的除外。 
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所有与该业务活动有关的人员。           
3.保密期限:      本合同生效至乙方对相关信息解密。          
4.泄密责任:      按合同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在本合同业务活动中获得的有关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及检测/检查结果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均不对外披露其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或者需要履行法定责任的除外。
2.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所有与该业务活动有关的人员。      
3.保密期限:   本合同生效至甲方对相关信息解密。        
4.泄密责任:   按合同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l.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现场及试验室检测 。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相关标准及规范。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出具符合国家规范的检测报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乙方已开始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必须全额付清已完成工作量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每逾期支付1日,承担应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未按合同第二条规定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技术服务成果时间。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弥补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承担甲方赔偿责任。
5.若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6、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检测报告的,每逾期1日,应按报告相应金额的服务报酬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经过双方同意则可以解除本合同。
l.不可抗力;
第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甲方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双方有效的文书送达地址,因地址不详或有误而无法送达,视为送达。若地址变更,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次日发生变更效力,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应提供地址方自行承担。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委托方(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受托方(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送达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商务营运中心5#楼16层
送达地址:
邮编:350400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419558362733
账号:
开户名: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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