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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122房地产开发项目NO.2021G1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编号: AQH220004-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1G122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以(秦行审备[20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交通金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77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77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NO.2021G1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秦淮区石杨路以北、苜蓿园大街以西地块
        2.1.2 工程规模:
        2.1.3 合同估算价: 150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4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5月14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设计:(红线内所有建筑[含配套用房、配电房、水泵房等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地上及地下车库的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设计;人防(含平战转换设计、人防面积测算表、PL绘图等报建资料,平战转换预案等竣工备案资料)、基坑支护、基坑监测、降排水方案;道路及停车位和景观铺装、雨污管网、室外综合管网、科技系统、智能化、三网、信号覆盖、BIM建模、路灯照明、园林小品、汽车充电桩、景观绿化、化粪池、雨水回收系统、雨水喷灌、海绵城市、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室外大配套;幕墙、钢结构、各功能性雨棚、消防、智能化、智能信报箱、标识标牌、道路交通标志、部分公共建筑(如社区用房、业主活动用房、消防控制室等)及公共部位(如入户大厅、电梯前室、养老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等)装修、样板房及示范区设计(含软装)、节能设计、装配式、项目申报绿色建筑二星标识,及咨询服务等所有注明及未注明的有关施工图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专家评审(含小区红线外外网供配电设计);配合小区自来水、燃气、抗震支架、电梯、楼宇亮化等其他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同时负责牵头相关图纸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做好现场跟踪服务、配合解决相关问题工作。
(2)施工:1、红线内所有建筑[含配套用房、配电房、水泵房等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地上及地下车库的建筑、装饰装修(含外立面、精装修等)、结构、给排水(含同层排水)、电气、暖通、科技系统(六恒),人防及设备(含战时)、土方、桩基、基坑支护、门窗及栏杆百叶、楼宇亮化、道路及停车位和景观铺装、雨污管网、路灯照明、园林小品、景观绿化、化粪池、雨水回收系统、雨水喷灌、海绵城市等,幕墙、钢结构、各功能性雨棚、消防及通风、智能化、三网、信号覆盖、信报箱、地下室地坪及车位划线和标识、电梯、部分公共建筑(如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活动用房、消防控制室等)及公共部位(如入户大厅、电梯前室等)装修、样板房及示范区(含软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以及上述未注明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各项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配合小区市政供配电、自来水、燃气等其他所有相关专业的施工工作。并做好现场跟踪服务、配合解决相关问题工作。2、红线外的施工围挡搭设、道口(含门禁管理)、施工道路硬化、扬尘治理相关设施安装(冲洗平台、喷淋、防尘网覆盖、沉淀池等)、排水沟等施工及维护,以及红线外电力杆线保护。
(3)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电缆、水泵、钢筋、配电箱、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水回收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配式)工程总承包业绩(仓储、厂房等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建筑面积及装配式的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内容,还须提供设计院盖章能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配式)的工程施工业绩(仓储、厂房等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建筑面积及装配式的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内容,还须提供设计院盖章能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配式)的设计业绩(仓储、厂房等除外),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建筑面积及装配式的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内容,还须提供设计院盖章能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配式)的监理业绩(仓储、厂房等除外),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建筑面积及装配式的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内容,还须提供设计院盖章能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配式)工程总承包业绩(仓储、厂房等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建筑面积及装配式的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内容,还须提供设计院盖章能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配式)的工程施工业绩(仓储、厂房等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建筑面积及装配式的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内容,还须提供设计院盖章能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配式)的设计业绩(仓储、厂房等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建筑面积及装配式的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内容,还须提供设计院盖章能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体现装配式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业绩认定标准:
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施工企业出具2020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相关内容。(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为准)
(2)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承诺书:符合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承诺书要求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9月2022年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为退休人员。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签章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0)根据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2)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13)根据建办市〔2021〕25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请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确保所上传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在使用时限内。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5%、5%、5.5%、6%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5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a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
b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
c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d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e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f岩土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g消防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h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i安全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
(备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9月-2022年2月)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3、以上证书、社保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4-26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交通金基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169号御水湾花园56幢101室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小红山客运站司乘大厦9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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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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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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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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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8760693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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