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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定点印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大连市
发布时间:2022-03-23 截止时间:
采购商:
项目概况:
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定点印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ZB2022167
2.项目名称: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定点印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万元,其中A包10万元;B包10万元。
4.采购需求:A包:文件类印刷定点服务单位1家;
            B包:宣传类印刷定点服务单位1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按包号顺序进行评审,在已经评审完毕的包号中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其余包号不予推荐。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2年4月13日13:30时前进行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文件时间: 2022年3月23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购买文件地点: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3、购买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应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22年4月13日13:30前(北京时间)递交至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成安开标室(丽苑大厦14楼B座)。
2、开标时间:2022年4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成安开标室(丽苑大厦14楼B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5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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