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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FZSG038-1
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预算金额:8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招标文件编号:2022-FZSG038-1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年)
折扣系数最高限值
简要技
术要求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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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详见招标文件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所 
福州市

发售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2年03月23日至2022年03月3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2932823489@qq.com。
(3)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名称不一致,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项目经办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87836536/87767689-8613
E-mail:2932823489@qq.com
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a.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d.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有效,且字迹清晰。证明材料与资格描述、承诺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3日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3日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标书售价及要求:人民币1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a.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d.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有效,且字迹清晰。证明材料与资格描述、承诺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至 2022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2932823489@qq.com。 (3)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名称不一致,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9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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