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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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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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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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现将2018年12月17日发布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的缙云县壶镇镇团结三期地块的挂牌须知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第四条第(三)款中“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单独申请地块竞买的必须成立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更正为:“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中的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0日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第四条第(三)款中“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单独申请地块竞买的必须成立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更正为:“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中的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