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CZZC2022-G3-990047-YZLZ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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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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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CZZC2022-G3-990047-YZLZ(招标文件编号:CZZC2022-G3-990047-YZLZ)
二、项目名称: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4号
中标(成交)金额:0.070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新区高科路9号南宁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2号厂房第五至六层
中标(成交)金额:0.084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84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振兴路92号生产科研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0.0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计价依据以中标单价×各分标暂定批次的总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费方式计算(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服务类)标准执行((若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455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 CZZC2022-G3-990047-YZLZ
二、项目名称: 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芝彪,卢汉源,赵杰飞,徐德安,欧权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计价依据以中标单价×各分标暂定批次的总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费方式计算(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服务类)标准执行((若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55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崇左市飞凤路6号
项目联系人:黄飞
项目联系方式:0771-7966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国际2#楼十三层)
项目联系人:邓秋羚
项目联系方式:0771-783369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详见公告正文
二、项目名称: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4号
中标(成交)金额:0.070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新区高科路9号南宁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2号厂房第五至六层
中标(成交)金额:0.084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84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振兴路92号生产科研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0.0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A分标 | 扶绥县、凭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服务,约1832批次 | 1.在指定区划范围内开展食品抽检任务。 2.成果要求:检验完成且相关数据报送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提交;按具体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3.抽检进度要求:中标人需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对应任务进度(以出具检测报告为准),并于每个节点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应完成任务的抽样单复印件、抽样样品清单、结算单和发票等相关票据给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账。(每年4月30日完成25%,6月30日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B分标 | 大新县、天等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服务,约1898批次 | 1.在指定区划范围内开展食品抽检任务。 2.成果要求:检验完成且相关数据报送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提交;按具体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3.抽检进度要求:中标人需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对应任务进度(以出具检测报告为准),并于每个节点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应完成任务的抽样单复印件、抽样样品清单、结算单和发票等相关票据给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账。(每年4月30日完成25%,6月30日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C分标 | 宁明县、龙州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服务,约1896批次 | 1.在指定区划范围内开展食品抽检任务。 2.成果要求:检验完成且相关数据报送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提交;按具体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3.抽检进度要求:中标人需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对应任务进度(以出具检测报告为准),并于每个节点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应完成任务的抽样单复印件、抽样样品清单、结算单和发票等相关票据给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账。(每年4月30日完成25%,6月30日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 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D分标 | 江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全市食品安全跟踪抽样检测服务,约1674批次 | 1.在指定区划范围内开展食品抽检任务。 2.成果要求:检验完成且相关数据报送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提交;按具体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3.抽检进度要求:中标人需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对应任务进度(以出具检测报告为准),并于每个节点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应完成任务的抽样单复印件、抽样样品清单、结算单和发票等相关票据给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账。(每年4月30日完成25%,6月30日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计价依据以中标单价×各分标暂定批次的总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费方式计算(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服务类)标准执行((若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455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 CZZC2022-G3-990047-YZLZ
二、项目名称: 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706(元) |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4号 |
2 | 报价:840(元) | 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高新区高科路9号南宁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2号厂房第五至六层 |
3 | 报价:840(元)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1号 |
4 | 报价:800(元) | 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 南宁市振兴路92号生产科研大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计1832批次,其中:1.扶绥县:2022年区抽普通食品243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437批次;2023年预估区抽普通食品243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437批次。2.凭祥市:2022年区抽普通食品97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139批次;2023年预估区抽普通食品97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139批次。 | 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A分标 | 扶绥县、凭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服务,约1832批次 | 1.在指定区划范围内开展食品抽检任务。 2.成果要求:检验完成且相关数据报送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提交;按具体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3.抽检进度要求:中标人需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对应任务进度(以出具检测报告为准),并于每个节点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应完成任务的抽样单复印件、抽样样品清单、结算单和发票等相关票据给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账。(每年4月30日完成25%,6月30日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2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计1898批次,其中:1.大新县:2022年区抽普通食品174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302批次;2023年预估区抽普通食品174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302批次。2.天等县:2022年区抽普通食品173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300批次;2023年预估区抽普通食品173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300批次。 | 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B分标 | 大新县、天等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服务,约1898批次 | 1.在指定区划范围内开展食品抽检任务。 2.成果要求:检验完成且相关数据报送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提交;按具体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3.抽检进度要求:中标人需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对应任务进度(以出具检测报告为准),并于每个节点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应完成任务的抽样单复印件、抽样样品清单、结算单和发票等相关票据给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账。(每年4月30日完成25%,6月30日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3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计1896批次,其中:1.宁明县:2022年区抽普通食品197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342批次;2023年预估区抽普通食品197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342批次。2.龙州县:2022年区抽普通食品161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248批次;2023年预估区抽普通食品161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248批次。 | 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C分标 | 宁明县、龙州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服务,约1896批次 | 1.在指定区划范围内开展食品抽检任务。 2.成果要求:检验完成且相关数据报送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提交;按具体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3.抽检进度要求:中标人需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对应任务进度(以出具检测报告为准),并于每个节点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应完成任务的抽样单复印件、抽样样品清单、结算单和发票等相关票据给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账。(每年4月30日完成25%,6月30日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4 |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计1674批次,其中:其中:1.江州区:2022年区抽普通食品265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466批次;2023年预估区抽普通食品265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466批次。2.跟踪抽检:2022年跟踪抽检104批次,2023年预估跟踪抽检108批次。 | 2022-2023年崇左市“区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服务采购D分标 | 江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全市食品安全跟踪抽样检测服务,约1674批次 | 1.在指定区划范围内开展食品抽检任务。 2.成果要求:检验完成且相关数据报送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提交;按具体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3.抽检进度要求:中标人需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对应任务进度(以出具检测报告为准),并于每个节点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应完成任务的抽样单复印件、抽样样品清单、结算单和发票等相关票据给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账。(每年4月30日完成25%,6月30日完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芝彪,卢汉源,赵杰飞,徐德安,欧权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计价依据以中标单价×各分标暂定批次的总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费方式计算(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服务类)标准执行((若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55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崇左市飞凤路6号
项目联系人:黄飞
项目联系方式:0771-7966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国际2#楼十三层)
项目联系人:邓秋羚
项目联系方式:0771-783369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详见公告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