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周宁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自动监测点位设置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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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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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周宁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自动监测点位设置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NF-120220328
项目名称:《周宁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自动监测点位设置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服务、6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5)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缴交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至 2022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2)异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谈判邀请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mail:ndthzb@163.com
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321 0401 0400 22473
备注:供应商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项目编号,否则无法辨别所投项目,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周宁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周宁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自动监测点位设置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NF-120220328
项目名称:《周宁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自动监测点位设置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周宁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自动监测点位设置技术服务》项目 | 1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服务、6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5)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缴交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至 2022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2)异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谈判邀请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mail:ndthzb@163.com
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321 0401 0400 22473
备注:供应商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项目编号,否则无法辨别所投项目,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周宁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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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