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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和林格尔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和林格尔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150123-HXDFW-CS-20220001
二、项目名称:2022年和林格尔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2年和林格尔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合骏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西路街道草原明珠小区33号楼301号 1,8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2年和林格尔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项目):
服务类(内蒙古合骏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2022年和林格尔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项目 2022年和林格尔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项目 2022年和林格尔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采购人委派的任务 签订合同后3日内进场,5月4日前完工。 1期:(一)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二)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三)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8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若岩、周煊凯(采购人代表)、王海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2年和林格尔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项目): 2.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和林格尔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17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东方文苑大厦A座18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内蒙古合骏影视传媒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内蒙古合骏影视传媒有限公司).pdf
2022年和林格尔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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