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对业绩的要求: |
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关于类似工程的说明如下: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中包括景观照明(亮化、亮灯)的内容,才予以认可;有效证明材料为同时提供三项资料:(1)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3)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上述信息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上述业绩指标内容(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竣工时间等),如上述资料未能体现工程特征的,还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相关依据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视为该业绩无效。 |
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评审标准: |
无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中标候选人: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平果县文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 平果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 开工日期:2020年04月26日 竣工日期:2020年06月25日 合同金额:3256.6万元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温州市域铁路S1线室外景观照明工程 |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开工日期:2018年05月08日 竣工日期:2018年08月30日 合同金额:781.6万元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 2、评分业绩公示汇总表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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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浙江珍琪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浙江珍琪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宿州市高新区景观夜景亮化工程EPC总承包-1标段 | 宿州市更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竣工验收时间2018年12月10日 完成合同金额:1260万元 设计费:62.5万元 施工费:1197.5万元景观夜景亮化工程 | (1)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3)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浙江珍琪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五河县淮河休闲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竣工验收时间2019年11月21日 完成合同金额:692.944157万元 公园景观亮化工程 | (1)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3)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 2、评分业绩公示汇总表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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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 | |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 | 平湖市中心城区水岸交融绿道灯光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平湖市明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 2020.11-29-2020.12-20,2308.3366 万元,合格 |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 2、评分业绩公示汇总表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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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1 | 宁波景灯照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 | 在【资格审查】中【不满足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未通过评审; | 2 | 中乐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 | 在【资格审查】中【不满足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未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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