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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城北村产业园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潘集区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城北村产业园钢架大棚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DL2022014
二、项目名称:潘集区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城北村产业园钢架大棚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迈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芦集镇桥西村沟拐4号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潘集区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22年城北村产业园钢架大棚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等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余林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12186684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家春(组长)、姚宝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业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收取金额:2490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3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3月23日09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潘集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淮南市芦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淮南市潘集区芦集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凤凰花园34号楼南段3017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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