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初中升学体育加试测试仪器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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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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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市教育局初中升学体育加试测试仪器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市教育局初中升学体育加试测试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4月12 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BX-202203220
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初中升学体育加试测试仪器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采购需求:由于现有的设备老旧损毁严重,外加测试过程于测试结果需要人工操作,有失公平、公正、准确,为了切实减少认为因素,采购一批体育加试器材。
合同履行期限:10日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2 年4月12 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并且按下面疫情提示操作,如不按相关规定执行,所产生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报名时出示三码(即核验大数据行程码、辽事通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教育局
地址: 本溪市人民路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政策:
重点关注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境外来(返)溪人员,执行以下管控政策:
1.重点关注地区:3月23日起,将本溪市以外所有地区(除外重点管控地区)作为重点关注地区进行管理,来(返)溪人员需提前3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持48小时(倡导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溪后进行14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起始日和结束日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2.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溪人员需提前3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从调整日期起,来(返)溪人员须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溪后满14天,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分别于集中隔离后第1、7、14天进行核酸检测,对前14日内来(返)溪人员进行14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限至来(返)溪后满14天,在健康监测起始日和结束日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境外返溪人员:需提前7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落实“14+14+28”管控措施,即对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返回我市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集中隔离后第1、7、14天进行核酸检测(第1天核酸检测应与隔离人员上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双采双检,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进行28天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每2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