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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人民政府米易县撒莲镇集镇2022年卫生及秩序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人民政府米易县撒莲镇集镇2022年卫生及秩序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421202200004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人民政府米易县撒莲镇集镇2022年卫生及秩序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广东家宝城市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博览大道5号
    中标(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米易县撒莲镇集镇2022年卫生及秩序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垭口集镇、撒莲集镇片区卫生清理、垃圾清运、绿化管养护及城镇秩序管理,撒莲镇集镇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垃圾清运。服务要求:(1)清扫完成后必须及时将垃圾入桶,不得随意乱堆或长时间外堆;垃圾桶的垃圾要及时清运,不得外溢;垃圾库的垃圾要每天清运,不得在库外堆放。(2)绿地的保洁要随时清捡垃圾、烟头、杂物、枯枝等;同时在落叶和换叶季节,每周要对枯枝、落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大风天气过后,要及时清理绿地上面的枯枝落叶;平常天气,每半月保持一次对绿地枯枝、落叶的全面清理。(3)公共座椅、公益宣传栏、垃圾桶等公共设施每天要抹灰去尘,保持清洁干净,特别是雨后天晴,要及时抹去座椅上的积水等,方便市民游客座憩。同时,在保洁的基础上,对公共设施上面的野广告要及时清理去除。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考核主要由禹王宫社区、垭口社区进行,服务项目中涉及到其他村的,由该村根据服务质量协助2个社区按考核标准(按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日常考核及重大活动、临时性任务、突击性检查等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如考核不合格,社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三个工作日限内进行整改,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则按实际得分拨付相关服务费。如果成交供应商拒绝整改或者连续三次不合格,视为供应商未能履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磋商小组组长:张尔刚,磋商成员:邓邦祥、胡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205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品目名称:C1601城镇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编号:MCCG(2022)22;预算:140万元(一年),最高限价:140万元(一年)。二、监督管理部门:米易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8173101,地址: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2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米易县撒莲镇人民政府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新街23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20、22、24、26 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180895953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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