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洋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洋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洋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C-ZC-2022024
项目名称:洋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I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1,951.0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41,951.07元
品目号 标段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洋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采购项目I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41,951.07 1,141,951.0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08日至2022年5月20日
合同包2(II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5,239.5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05,239.53元
品目号 标段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洋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采购项目II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05,239.53 1,105,239.5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08日至2022年5月20日
合同包3(III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529,382.6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29,382.60元
品目号 标段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洋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采购项目III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29,382.60 1,529,382.6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08日至2022年5月20日
合同包4(IV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76,464.6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6,464.68元
品目号 标段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洋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采购项目I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6,464.68元 376,464.6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08日至2022年5月20日
合同包5(V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46,962.1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6,962.12元
品目号 标段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洋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采购项目V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46,962.12 646,962.1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4月08日至2022年5月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I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不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12)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II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不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12)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III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不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12)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IV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不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12)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5(V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不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12)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I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II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III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IV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V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11日 至 2022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注:经办人持企业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
地址:洋县文明西路35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8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