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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变配电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变配电设备安装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变配电设备安装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厂区东南侧。
2.3 规模:建设占地面积为83.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1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
1)、制造中心高压配电室AH110、AH311柜出线到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配电室(以下简称配电室)高压柜、变压器之间的10KV电力电缆采购及安装敷设;
2)、配电室内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母线等设备安装;
3)、配电室内所有0.4KV配电柜出线至下一级配电箱的0.4KV电力电缆采购、安装敷设、接线;
4)、以上工程内容及试验、竣工验收、送电手续办理等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9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变配电安装质量标准,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单位,自成立之年起提供)。
3.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按附件格式承诺);
3.5 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罪;有行贿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5月21日至 2020 年 5月28 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人按附件格式承诺);
(5)“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查询网页截图;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
(8) 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
注:以上证件“营业执照”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须携带原件审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资质不全、原件复印件不相符者不予受理。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6月11日9:3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楼开标室(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及《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项目部
地 址:郑州市经开第三大街9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xc6599@126.com
2020年5月21日
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项目部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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