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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变配电设备及电缆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变配电设备及电缆安装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变配电设备及电缆安装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厂区东南侧。
2.3 规模:建设占地面积为83.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1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
1)、制造中心高压配电室AH110、AH311柜出线到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配电室(以下简称配电室)高压柜、变压器之间的10KV电力电缆采购及安装敷设;
2)、配电室内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母线等设备安装;
3)、配电室内所有0.4KV配电柜出线至下一级配电箱的0.4KV电力电缆采购、安装敷设、接线;
4)、以上工程内容及试验、竣工验收、送电手续办理等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9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变配电安装质量标准,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合格投标人承诺”;(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企业成立之日起须无行贿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高级检索”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查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后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9月2日至 2020 年9月 8 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3.4 提供“合格投标人承诺”。
4.3.5 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4.3.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及“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含2019年企业年报、企业架构图)
4.3.7 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3.8 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
备注:⑴上述4.3.1~4.3.8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⑵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于2020年8月31日 16 点前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至xc6599@126.com,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最终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9 月 24 日9:3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楼开标室(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及《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项目部
地 址:郑州市经开第三大街9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xc6599@126.com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合格投标人承诺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商一体化)项目部
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为符合贵单位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否则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不串通投标,如发现我单位串通投标,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记录。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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