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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北里沉浸式体验消费综合体咨询与概念研究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西华北里沉浸式体验消费综合体咨询与概念研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华北里沉浸式体验消费综合体咨询与概念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3-00049
项目名称:西华北里沉浸式体验消费综合体咨询与概念研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西华北里沉浸式体验消费综合体咨询与概念研究
本项目地与世界遗产沈阳故宫仅一街之隔,为清肃亲王府旧址,属盛京古城文商旅集聚区的核心位置。在盛京古城文商旅集聚区内拥有故宫、帅府两大沈阳文旅顶级名片及相应的历史遗存,为进一步满足游客与市民的深度文化体验与旅游休闲消费需求,将西华北里地块打造成为《沈阳盛京古城沉浸式体验消费综合体》,构建沈阳文旅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消费、新模式。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1、项目服务范围:沈河区西华北里地块,沈阳路及正阳街交汇口的西北侧,东侧紧邻沈阳故宫,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0000㎡。
★2、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的45个工作日
3、充分挖掘沈阳的历史文脉,依托盛京古城优越的文化旅游资源,提供打造创新文商旅沉浸式体验产品的方式方法,提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统筹融合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项目目标为建成运营后带动盛京古城旅游从浅表观光迈入深度体验时代。
★服务详细要求
本服务是面向打造沈阳盛京古城沉浸式体验消费综合体的综合性咨询服务,组建相关咨询研究团队,按照整合创意的跨界协同创新工作方法,赴沈河区开展调研工作,同时通过文献资料研究、市场调查等手段,对沈河区的历史文化和空间资源及市场需求进行专业的梳理分析和深度研判,形成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项目背景理解,提出沈阳盛京古城沉浸式体验消费综合体项目定位。
深度策划科技创新支撑下的文化主题与 I P 创意,针对核心业态的内容与形式需求,用场景序列与情境体验支撑空间形式的创意,提出业态组合与情境构想,依托项目在地资源和使用者需求,完成业态共生的统筹布局。
考虑项目地实际情况分阶段推进项目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与实施计划,并进行投资估算与收益测算。
本项目要充分体现事业、产业、旅游业的三业融合的创新特点与时代要求,采用最新的运营方案与合作模式,更好的实现更高质量的可持续经营。
咨询与概念研究服务成果达到通过区委、区政府评审及报市规委会深度的要求。
建筑空间创意应尽可能的与策划匹配,体现多态融合共生的设计理念。提供必要的设计成果,精准预估建筑工程造价,为项目投资、运营提供切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三、投标阶段需提供的初步方案内容:
1、项目初步策划创意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认识、现状解析;定位分析;文化主题、概念创意;空间创意、业态组合、情境构想;运营方案、投建模式;进度安排、实施计划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内容。
2、方案以 PPT 电子文件方式提供(开标时提供的服务方案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的45个工作日。
★(二)履约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服务费用分三期支付,服务阶段及付款方式
1.付款比例:  30%  ,付款条件: 签订合同并开展相应工作后付款。  
2.付款比例:  50%  ,付款条件:提交成果方案并通过区规委会并经市专家论证,配合采购人向市规委会汇报通过后付款。如因市级决策部门对项目建设方向不同考虑、投建主体的不同意见,以及招引投资的不同模式等非供应商咨询与概念研究成果原因导致的汇报不能通过,视为供应商完成此阶段服务。 
3.付款比例:  20%  ,付款条件:按合同向采购人提交配合修改后的最终成果方案通过后付款。
★(四)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授予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在本项目使用中标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的使用权;采购人结清所有费用后即取得使用权。
(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2.其它要求:如验收标准与政府汇报专项会议决议存有差异,以政府汇报专项会议决议议定事项为准。
(六)验收程序:
1.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2. 其它要求: 初步成果验收及最终成果验收程序
验收形式:
(1)甲方响应乙方提出的验收请求,审查成果,反馈验收结果。
(2)甲方携乙方参与或甲方要求乙方独立参与,由项目主体单位、项目相应政府主管单位(如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针对本项目的评审活动。
(3)验收活动形式包括书面审查、会议汇报或考察评审。
验收程序:
(1)乙方在完成阶段性成果后形成评审稿或汇报资料(简称“成果”),提请甲方验收;
(2)甲方在收到成果后组织验收活动。
(3)验收活动后,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书面成果确认书;需要乙方修改完善的,甲方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乙方在双方约定期限内修改完成后重新提请验收。
(4)验收合格后,乙方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完成优化形成终稿,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交付终稿并向甲方(含甲方指定单位)进行方案交底。
下列之一情形为汇报通过、验收合格:
(1)验收活动后出具的书面成果确认书;
(2)验收活动中,甲方或验收组就成果中不超过20%部分提出完善或优化需求;
(3)验收活动中,甲方或验收组中相关政府有权决策部门或部门负责人、甲方项目负责人,表示采纳乙方服务成果用以开展项目进一步实施。
(4)要求开展下阶段工作或对下阶段工作提出方向性的建议。
(5)成果经规划建设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实施于该项目。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保期:在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1年内,针对合同对应内容提供咨询解释服务。(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的45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4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15。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1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09或2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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