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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路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策划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沈阳路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策划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路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策划设计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3-00048
项目名称:沈阳路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策划设计咨询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沈阳路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策划设计咨询
沈阳路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核心地带,“古城”中心,沈阳故宫南侧,依据三年行动计划,沈阳路历史街区片区将作为“盛京古城”重要的组成部分逐步完成更新改造。以沈阳路线性空间及两侧商业资源为载体,按照创造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理念,打造情境式、可感知历史文化名街,激活周边行政腾退空间价值。
二、项目需求:
★服务的基本要求
1、项目服务范围:沈阳路主街及邻近胡同街巷区域
2、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的60天。
3、为了更好地打造沈阳路及整个区域的形象提升,将建筑、道路、景观、街巷串联的联动,展开产业与功能整合研究,探讨沈阳路文化新生的远景目标与愿景。
★服务详细要求
一、立项顾问服务与咨询顾问服务(策划)
1、项目发展基本面研判
区域性文化创新中心和古城复兴典范发展目标下,盛京古城历史城区功能转变需求;片区功能更新及产业发展规划及要求分析(包含片区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变化、片区商圈发展及城市商业趋势);城市发展及市场发展带来的项目更新要素及发展要求。
2、本体更新条件评估
区域内建筑及土地资源识别与梳理,包括重要节点区域情况分析、现有可租赁物业情况分析、重点物业载体与资产的利用评估、街道场景空间条件分析;现有主要客群分析,包括居住生活客群与现有旅游客群情况等(人流量、客群构成、主要消费业态等);分析基于现有物业资源和客群情况的本体更新条件。
3、  项目基底个性研究
项目文化发展目标及资源梳理,包括项目自身功能文化元素解读、可挖掘衍生的相关街巷元素及文化资源可利用的方向;其它更新要素利用,包括流行潮文化等及可衍生融合的文化元素及文化资源可利用的方向;项目更新的文化特质主题。
4、  整体街区更新的功能定位
项目整体定位,包括更新发展站位及目标愿景、影响力辐射范围及核心目标客群定位、形象主题定位;项目核心吸引力体系,包括核心亮点业态内容体系构建、特色主题IP体系、根据核心亮点内容的功能承载分布。
5、  核心产品定位
重点载体更新策略及更新内容建议,包括根据项目定位,选取有条件的重点载体及节点载体、重点载体更新方式与更新商业业态建议(含主力店建议);片区景观更新与节点营造,包括重要环境更新的节点区域位置建议、节点区域打造主题建议;核心文旅产品(节、赛、演)体系构建,包括主题节庆活动打造建议、重点赛事引进建议、文化演出打造建议;项目产品落位总平图。
6、项目更新进程及保障机制建议
项目更新/开发分期建议;运营模式建议;业态正负面清单等相关业态引导发展建议;相关更新政策建议,包括优惠政策、基础设施政策、管理机制政策等。
7、项目经济效益评估
项目租金测算;改造成本及运营收益预估;投资及收益分析:投资回收期,项目收益率等。
二、概念规划顾问服务
1、沈阳路历史街区更新愿景规划
愿景规划以故宫为文化原点、以沈阳路为空间主轴、以环故宫南北两侧一定纵深空间为空间风貌基底展开。北到故宫北侧兴隆大家庭,南至盛京路,东到抚近门,西至怀远门,约0.15平方公里。
2、沈阳路历史街区总体城市设计
总体城市设计需承继沈阳路具有时间沉积性的历史风貌特征,保持传统的形态肌理、空间尺度与景观特征。同时,围绕打造沈阳市沈河区创新金融中心及文化创意中心展示窗口的目标,促进街区的有机更新与空间缝合,提高区域的文化场景展示性。研究沈阳路空间基础信息与空间潜力分析;研究构成街区整体空间环境和风貌特色的建筑立面、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研究区域内改建建筑应遵循的城市肌理与形态原则;针对该地域所呈现的具有沉积性的历史建筑特征,围绕当下所面临的风貌协调与功能冲突的问题,提出沈阳路历史街道更新的未来愿景与整体空间策略;同时,还需着重针对沈阳路沿街建筑风格与街道空间场景提出明晰的总体城市设计指引。
三、招商接洽
按照供应商安排去上海及相关区域进行一次考察,并和不少于2家主力店品牌方或代理商接洽,主力店品牌将根据设计方案终稿中甲乙双方确认的主力店名单列表确定,由供应商根据考察日期的实际时间进行安排。
★其它
 

三、投标阶段需提供的内容:
1、项目咨询与概念研究初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1) 项目发展背景:对本项目前期相关规划和产业发展现状梳理
(2) 场地解读及现状分析:针对规划范围内各层级空间现状的要素进行分析,深入挖掘本地文化
(3) 愿景及总体定位:包括更新发展定位及目标愿景、影响力辐射范围及核心目标客群定位、形象主题定位。
(4) 核心产品策划:策划思路及技术手段创新
(5) 总体设计指引
(6) 时间进度及保障机制
(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内容。
2、开标时提供的项目咨询与概念研究初步方案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商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范围:沈阳路主街及邻近胡同街巷区域
(二)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的60天。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签订合同并开展相应工作后支付首付30%;
提交中期成果方案并经相关领域的专家论证会通过后支付50%;
提交最终完善成果方案并经确认且供应商安排采购人进行上海及相关区域一次考察,并和不少于2家主力店品牌方或代理商接洽后支付20%。根据方案终稿中甲乙双方确认的主力店名单列表确定主力店品牌,由供应商根据考察日期的实际时间进行安排。
(四)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授予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在本项目使用中标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的使用权;采购人结清所有费用后即取得使用权。
(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质保期:在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1年内,中标人针对合同对应内容提供咨询解释服务。
五、其它关于本项目成果验收的说明
(一)验收形式:
1、采购人响应中标人提出的验收请求,审查成果,反馈验收结果。
2、采购人携中标人参与或采购人要求中标人独立参与,由项目主体单位、项目相应政府主管单位(如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针对本项目的评审活动。
3、验收活动形式包括书面审查、会议汇报或考察评审。
(二)验收程序:
1、中标人在完成阶段性成果后形成评审稿或汇报资料(简称“成果”),提请采购人验收;
2、采购人在收到成果后组织验收活动。
3、验收活动后,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出具书面成果确认书;验收不合格需要乙方修改完善的,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中标人在双方约定期限内修改完成后重新提请验收。
4、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完成优化形成终稿,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向采购人交付终稿并向采购人(含指定单位)进行方案交底。
(三)下列之一情形为验收合格:
1、采购人在验收活动后出具的书面成果确认书;
2、验收活动中,采购人或验收组就中标人成果中不超过30%部分提出完善或优化需求;
3、验收活动中,采购人或验收组中相关政府有权决策部门或部门负责人、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表示采纳中标人服务成果用以开展项目进一步实施。
4、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开展下阶段工作或对下阶段工作提出方向性的建议。
5、中标人成果经规划建设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实施于该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4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15。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11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09或2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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