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原产地证、ATA单证册服务采购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签发原产地证、ATA单证册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0]XMZS[CS]2022002、签发原产地证、ATA单证册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签发原产地证、ATA单证册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4-27 09:1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XMZS[CS]2022002
项目名称:签发原产地证、ATA单证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1)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注:预算金额超500万元的项目不适用) (3)鉴于部分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明细:关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特别提示 描述:本磋商文件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3.2.1/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即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该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当要有单位负责人的手写签字或盖章以及供应商代表的手写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本提示本身非资格条款内容,如果有不一致,请以原条款的内容为准)
(3)明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描述: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2
(1)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1)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注:预算金额超500万元的项目不适用) (3)鉴于部分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明细:关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特别提示 描述:本磋商文件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3.2.1/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即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该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当要有单位负责人的手写签字或盖章以及供应商代表的手写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本提示本身非资格条款内容,如果有不一致,请以原条款的内容为准)
(3)明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描述: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查询使用,根据厦门市财政局2020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⑥供应商应了解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章的内容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4-15至2022-04-2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4-27 09:15(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显示信息为准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4-27 09:15(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显示信息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99号普利花园大厦1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2-04-1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0]XMZS[CS]2022002、签发原产地证、ATA单证册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签发原产地证、ATA单证册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4-27 09:1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XMZS[CS]2022002
项目名称:签发原产地证、ATA单证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1(项) | 否 | 协助采购人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业务、ATA单证册业务。 | 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1(项) | 否 | 协助采购人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业务及开展原产地证业务、ATA单证册业务的推广研究和企业培训工作。 | 9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1)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注:预算金额超500万元的项目不适用) (3)鉴于部分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明细:关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特别提示 描述:本磋商文件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3.2.1/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即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该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当要有单位负责人的手写签字或盖章以及供应商代表的手写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本提示本身非资格条款内容,如果有不一致,请以原条款的内容为准)
(3)明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描述: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2
(1)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1)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注:预算金额超500万元的项目不适用) (3)鉴于部分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明细:关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特别提示 描述:本磋商文件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3.2.1/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即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纸质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该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当要有单位负责人的手写签字或盖章以及供应商代表的手写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本提示本身非资格条款内容,如果有不一致,请以原条款的内容为准)
(3)明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描述: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查询使用,根据厦门市财政局2020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⑥供应商应了解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章的内容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4-15至2022-04-2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4-27 09:15(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显示信息为准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4-27 09:15(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显示信息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99号普利花园大厦1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