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设备购置(第一批)第四标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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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设备购置(第一批)第四标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河南省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设备购置(第一批)第四标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设备购置(第一批)第四标段
三、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南阳市蓝天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金昌路016号。
四、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设备购置(第一批)第四标段暨南阳市瑞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建设
采购预算:27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阳市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设备购置(第一批)第四标段暨南阳市瑞丰粮油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建设项目于2018年11月、12月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无有效投标人导致招标失败,经调查了解,由于此项工程属于特殊行业,技术要求高,根据南阳市蓝天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同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签订建设协议内容,南阳市蓝天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独家具有宛城区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资格,是该项目所在辖区唯一具有管道燃气经营资格的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的“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适用单一来源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七、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技术职称 |
姚国胜 | 南阳市宛城区园艺站 | 副高级工程师 |
李鹏舫 | 南阳技师学院 | 副教授 |
张海建 | 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 副高级工程师 |
八、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从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止。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光武中路62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南阳市人民路与信臣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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