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中医院康复病房楼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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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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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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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发出本项目澄清补遗文件,本澄清补遗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部分,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人对所有澄清补遗内容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补遗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补遗文件为准。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1、问题一:招标文件中,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里面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请明确是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惩戒对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是指的哪一项? 回复:均含。 2、问题二:项目业绩的类型,金额,面积,均在招标文件没有体现?是否是个房建业绩都能予以认定合格? 回复:项目业绩的金额,面积不作要求,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明确写明的要求为准。业绩能否予以认定合格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3、问题三:邢台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邢台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邢政办发〔2021〕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告知承诺制》。该项目投标保证金80W,涉及到保证金和电子保函办理所需费用额度均较高,望予以修改,允许投标人以承诺制或保证保险形式办理投标保证金。 回复:邢台市未发布关于推行投标保证金告知承诺制正式文件,目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目前在南宫市招投标项目中未施行投标保证金告知承诺制。 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一项中已涵盖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人可参照招标文件要求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