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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霍邱县商务局
项目名称:霍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别序号:
标的名称:霍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项目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数量:1
单位:个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是霍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的服务后续项目采购,在巩固霍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前期实施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前期项目结余资金和后续500万元资金效益,进一步做好示范项目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示范效果。到2022年底,主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强化农产品供应链和农产品上行服务,提升“蓼城淮味”电商公用区域品牌影响力,拓展本地产品线上销售渠道;二是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引导电子商务与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和唯一性
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9条规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采购。保证采购质量、价格合理。在程序合理性方面,我县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建〔2019〕50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文件要求,已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的使用方向,在遵循原则、采购价格、采购质量等方面可以做到完全符合规定。    
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针对采购内容需求,承办企业必须有承办资金实力和全国性的电商平台,有成功运行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运营经验,营业范围须包含物流(或快递)、电子商务、银行事项及相应的资源条件,在霍邱县内乡镇有一定数量的服务团队和运营中心和一定数量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同时根据项目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按照以上条件进行筛选,具有全国性电商平台的阿里、京东等企业在霍邱县内乡镇无服务团队和运营中心,本地申通、圆通等快递物流企业无全国性的电商平台,本地银行机构无快递物流基础,符合服务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且只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霍邱分公司,具有唯一性。    
安徽省内的六安市裕安区等2021年以来陆续通过国家级综合示范验收评估且效果较好的兄弟县区,都采用了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均取得了很好的实施效果,具有很好地借鉴性。    
(二)项目系统性和必要性建设需要    
根据《霍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物流、邮政、银行、通信等行业在电子商务进农村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从系统性方面。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和月农产品上行贯穿所有,两个方面建设内容之间互相关联、互为一体、不可分割,必须充分整合资源,才能最大化呈现项目实施效果。从必要性方面。两个方面如果分为不同的实施主体,在项目招标、审计、验收等所有环节将会重复增加诸多工作量,且实施主体专业性和综合性不全面,将无法确保项目成功实施。    
(三)项目延续性和复杂性需要    
霍邱县政府继2016年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后,于2019年9月再次入选“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旨在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2016年以来霍邱县已建设完成农村电商物流体系、站点、农产品上行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实施主体必须立足于现有农村电商基础建设,打造“霍邱模式”。且此次建设内容涉及面更广,在农产品供应链和农产品上行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壮大县域电商人才队伍、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本土电商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四个方面,必须深入到镇、村进行深度打造。考虑项目的延续性和复杂性,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熟悉本地县情,在本地具有完善的农村电商运营基础及丰富的运营经验。如供应商不熟悉本地县情,需要大量时间调查研究,在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内无法保证实施效果。    
(四)项目的紧迫性和实施效果需要    
按照商务部验收要求,2022年3月份即将陆续开展项目验收,对于资金拨付以及项目实施进度有很明确的时间进度要求,目前距离项目验收时间太紧,如不采用单一来源整体承包的方式,将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建设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程序合理合法,按照采购需求,实施主体具有唯一性,综合考虑项目系统性和必要性、时间的紧迫性、实施效果的需要等方面因素,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霍邱县分公司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西路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1月14日至2022年0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霍邱县商务局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霍邱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64-6080158
联系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611室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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