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机关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JH(2022)-FWCS010)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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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天津市
发布时间:2022-04-09 截止时间:
采购商:
发布时间:2022-04-09 截止时间:
采购商: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机关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JH(2022)-FWCS01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H(2022)-FWCS010 项目名称: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5万元 最高限价:66.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供应商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天津注册供应商一旦成交,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周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1日到 2022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方式:现场领取及网上获取,详见第七项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a.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转账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 账号:273989202491 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JH(2022)-FWCS010标书款+单位名称”。 (2)标书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email protected](3)邮件主题为:TJJH(2022)-FWCS010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育红路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项目需求书.doc 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2022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