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子津裴庄社区城中村改造一期(裴庄新村地块)征收项目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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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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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评估机构:
根据扬开管发【201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客观、公正、公平,经扬子津街道办事处申请,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对扬子津裴庄社区城中村改造一期(裴庄新村地块)征收项目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公开选择,现通知如下:
1、符合相关条件且在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均可报名
报名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扬子江中路412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下午5时
联系人:张馨今联系电话:87862551
2、报名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5)与资质等级相对应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单位人员花名册,在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6)项目实施方案,拟参加本项目的估价师及工作人员花名册
3、关于评估机构的选择。报名结束后由区征管中心在拆迁现场公布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由被拆迁人协商选定,协商选定不成再进行摇号产生。评估机构选定后按照我单位要求质押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和工作人员上岗证在我单位,项目结束后根据实施单位出具的项目结束证明赎回,估价师必须持有扬州市房管局颁发的估价从业人员上岗证。
4、本项目为1个标段。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1日
根据扬开管发【201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客观、公正、公平,经扬子津街道办事处申请,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对扬子津裴庄社区城中村改造一期(裴庄新村地块)征收项目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公开选择,现通知如下:
1、符合相关条件且在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均可报名
报名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扬子江中路412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下午5时
联系人:张馨今联系电话:87862551
2、报名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5)与资质等级相对应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单位人员花名册,在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6)项目实施方案,拟参加本项目的估价师及工作人员花名册
3、关于评估机构的选择。报名结束后由区征管中心在拆迁现场公布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由被拆迁人协商选定,协商选定不成再进行摇号产生。评估机构选定后按照我单位要求质押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和工作人员上岗证在我单位,项目结束后根据实施单位出具的项目结束证明赎回,估价师必须持有扬州市房管局颁发的估价从业人员上岗证。
4、本项目为1个标段。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