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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东疆保税港区公共交通保障优化提升项目(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2-002)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 东疆保税港区公共交通保障优化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2-00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 东疆保税港区公共交通保障优化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2-00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疆保税港区公共交通保障优化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2-002

项目名称:东疆保税港区公共交通保障优化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595.0万元

最高限价:59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595595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东疆保税港区公共交通保障优化提升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注: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单位应在2022年9月1日前完成企业服务专线正式开通运行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小微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3)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须提供证书; (4)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1日到 2022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中心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

地址: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商务中心A2九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百和路7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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