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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阿鲁科尔沁旗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CFZCAQS-G-F-220005
二、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阿鲁科尔沁旗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益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湘牛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中昊大厦A座17层 17,60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阿鲁科尔沁旗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
服务类(内蒙古益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湘牛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17636700 服务范围为天山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压缩转运(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三部分 内容。其中:1.清扫保洁范围 本项目城区常规保洁面积约369万平方米(其中道路保洁面积280万平方米、广场22万平方米、背街里巷16万 平方米、绿化带51万平方米),需不定时保洁面积511万平方米(城区环路段122万平方米、空闲地305万平 方米、环城水系84万平方米及城区河道)。现有环卫保洁人员共302人(包括清扫转运人员)。道路清扫车3台 ,环卫收运电动三轮车10台(需新购置6台),街道清洗清扫车4台,微型高压水扫冲洗机2台,钩臂箱子75个 ,除雪滚刷4台,撒布机1台,除雪铲6台。公共卫生间24座(其中水冲18座、旱厕6座)。2.垃圾收集压缩转运 本项目城区垃圾收集压缩转运面积369万平方米。压缩转运站1座,移动式转运站5座,摆臂式自装卸垃圾车11 台,道路清扫压缩车2台,餐厨垃圾车1台,双向压缩式垃圾压缩机1台,一体式垃圾压缩机5台。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部分,包括对原有填埋生活垃圾产生的渗滤液进行环保达标处理。 本项目新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一座,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建设内容:新建一套热解气化焚烧线,包括气化炉、余热锅炉、烟气处理、焚烧主厂房、工艺辅助厂房等;新增 一套堆肥及加工处理线,包含餐厨预处理、秸秆预处理、堆肥系统、加工系统等。厂区内各工艺及相关系统:垃 圾接收(垃圾预处理池存储能力不低于1500立方米)、破碎、储存与进料系统、热解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 、灰渣处理系统(不包括炉渣综合利用)、软水系统、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给排水系统、 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物流输送及计量系统等其他辅助系统。 (1)在建设期内,保证项目按照技术协议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进度安排完成项目施工;(2)在运营期内,保证按照适用法律、技术协议的要求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3)在运营期内,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运营计划,按时制定年度运营报告等各项文件并提交甲方备案;(4)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缴纳有关税费;(5)按照技术协议的约定购买项目所需保险;(6)接受甲方及其他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招标投标活动、建设施工和运营管理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7)接受并配合国家审计机关或政府指定部门对本项目的审计;(8)按照技术协议的规定筹措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所必需的全部资金;(9)乙方应当按照技术协议及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向项目承包商退还保证金、办理工程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挤占挪用建设资金;(11)乙方应当如实核算运营成本,完善相关财务制度,据实留存运营期内产生的协议、发票等相关资料,按时完成年度财务报告;(12)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审报告等采购文件应报甲方备案;(13)技术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1)在运营期内,乙方应本着维护公共利益、提高运营效率、节约运营成本的原则,自行承担运营风险及运营 费用,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以及提供服务,确保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开始运营日前 三十(30)日内,应向甲方提交项目运营维护手册,建立完善的运维 管理制度,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如项目所在地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运营标准与乙方提供的运营手册约定的标准不一 致,执行较高标准; (3)项目设施设备维护应当达到如下标准: ①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 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运营管理制度; ③ 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手册以及与项目设施有关的设备制造商提供的一切有关手册、指导和建议; ④ 本协议的约定; ⑤ 谨慎运维惯例。 (4)在运营期内,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规定的运营维护标准有变化的,按变化后的标准执行; (6)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安全布控应按照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 (7)乙方应做好生态、环保、节能、水土保持等工作,保证项目建设、运营、提供服务全过程环保达标,避免 因项目经营行为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17,606,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盖丽丽、张桂蕙、秦力(采购人代表)、张富华、王凤云、冯利文(采购人代表)、田超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6万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阿鲁科尔沁旗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 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通辽市开发区水域蓝湾AB区西门北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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