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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2-04-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8.4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服务采购,分3个包;其中第1包为: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机关劳务服务,1项,预算金额226.46万元;第2包为: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派出机构综合服务,1项,预算金额119.17万元;第3包为: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劳务服务,1项,预算金额92.84万元;项目用途:劳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第1、2包:签订合同后一年(其中锅炉工采暖季5个月);第3包:签订合同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2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7)投标人须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3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7)投标人须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参加。(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至 2022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方式:本项目因疫情防控需求,支持线上或线下报名,①线上报名: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37707407@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包号,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招标文件费用到账后,通过邮箱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 ②线下报名: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进行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 
银行账号:102460065607; 
2、备注: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标书费);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     
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西段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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