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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生态旅游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沙生态旅游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已由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22〕2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三明市元沙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元沙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
2.2建设规模:三沙生态旅游大道主线全长约16.5km,工程范围西起陈大镇瑞云路,东至沙县区新城西路,其中不包含涉铁段和长深高速垄东服务区改扩建改线段。主线公路等级采用三级公路,局部路段采用四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30km/h,局部路段降低至20km/h。路基宽度约10.5m/12.5m(含慢道)。本项目打造一条兼具旅游交通、休闲慢行、文化展示、生态旅游等功能,并具有地方特色的高品质旅游公路,以双向两车道路为主游线,沿线以并行、分离两种方式建设慢道。工程估算总投约为4.2亿元。
2.3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期要求: 总工期18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2个月。本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施工完成。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项目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其他工程(含改路改河改线与临时工程等)等沿线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详勘和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配合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等;
2.4.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2.4.3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5质量要求:
2.5.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
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③符合相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
④符合合同的约定。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
②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述资质:
3.1.1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公路(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家数应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应由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项目总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项目总负责人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3.3.3设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3.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5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 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14日09:00:00至2022年04月20日23:59:59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余同)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2尚未办理三明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网上投标操作详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具体程序详见三明公共资源易网。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电子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5日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元沙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98幢12层
邮 编:3650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8-821350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
邮编:365001
电子邮箱:fjmjh@126.com
电话:0598-7999278/075,传真:0598-7999079
联系人:张工/小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元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崇宁路16号机关大院4、5楼
联系电话:0598-833563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联系电话:0598-895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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