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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港海关办公楼一楼、二楼(西侧)业务科室办公场所改装屏风工作位采购项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发布时间:2021-03-22 17:31










根据《汕头海关非政府采购管理操作指引》,现就汕头港海关办公楼一楼、二楼(西侧)业务科室办公场所改装屏风工作位采购项目进行信息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并提供报名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汕头港海关办公楼一楼、二楼(西侧)业务科室办公场所改装屏风工作位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港海关办公场所内,内容为对一、二楼(西侧)办公场所的办公布局进行改造,设计成屏风工作位,每个工作位带简易资料柜、可折叠的午休床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汕头港海关办公场所改装屏风工作位项目清单》。

2.项目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3,8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由于项目需求紧急,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工期承诺函,承诺按照承诺工期时限内完成项目,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采购单位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到汕头港海关财务保障科(详细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国际集装箱码头海关办公区309)提供报名资料。

七、报名资料如下(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4.资格要求中列明的相关资料。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报价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港海关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国际集装箱码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港海关办公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港海关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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