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海关缉私分局定点专项租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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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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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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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发布时间:2019-08-05 14:18
一、项目名称:东莞海关缉私分局定点专项租车采购项目。
二、评审时间:2019年7月30日。
三、采购内容:东莞海关缉私分局定点专项租车。
四、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有效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东莞地区注册五年以上并持有相应的合法证、照。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仍处于被取消的处罚期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四)投标人没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的。
(五)投标人能一次性提供广州、深圳、惠州牌照车辆,数量各不低于10辆(以所提供的行驶证所有人或委托运营合同为准,本数量可函括在本公告第二条第6点内)。
(六)投标人能一次性提供不少于20辆汽车(汽车含SUV、七座商务车或五座轿车,后排座椅宽度大于1750MM,七座商务车数量不低于总量的30%),并能在第二天同时到位;遇车辆故障,白天4小时内,其它时间12小时内置换同等车型(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服务承诺书)。
(七)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八)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一经采购人发现或被投诉,经资格预审确认证实后,将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中标情况:
中标单位:东莞市途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六、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海关。
七、采购人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海关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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