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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卫生健康局福安市智慧疫情防控网格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福安市智慧疫情防控网格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HZXM[CS]2022003
项目名称:福安市智慧疫情防控网格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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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3)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③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的本授权书(若有)的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特定资格条件1: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6日  至 2022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市政府七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吴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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