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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农村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24-00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农村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疫情原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04月20日 9:30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14日 09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邮寄代理公司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开标方式调整为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备份文件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水利局
地  址: 法库县兴法东路22号政务中心E区五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94号金玉星海1号楼2单元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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