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豫区陆集模具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豫行审备【20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华标模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华标模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陆集街道西首,邻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紧靠新扬高速宿迁南出口
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5栋标准化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具体包括各类建筑以及配电房、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投资约1.8亿元。
2.3招标范围:宿豫区陆集模具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5月,总工期18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1.6亿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2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4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签订之日为准)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70%;缺陷服务期满且审计结束后按实结算付清余款。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工程结算价×监理中标费率。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陆集模具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工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服务期监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5.3.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3.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3.2.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2.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2.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5.3.2.4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5.3.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2人;
5.3.2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