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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SJ-SL-20220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7万元,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生
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排污暗沟、污水收集管、沉沙井、溢流井、检查井、新建塘表湿地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4月27日09时00分到2022年05月06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05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石林彝族自
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以石发改投[2022]44号实施,项目业主为石林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
保护及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石林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委
托云南晟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位于石林县西河
中上游沿岸(大、小北山村、红桥村)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污暗沟、污水收集管、沉沙井、溢流井、检查井、新建塘表湿地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83.58万元,一期工程招标规模:约557万元。
2.2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为完成本项目各专业工程所需的地形测绘、初步设计、实施方案、专项方案、施工图设计
及预算编制、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
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
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全面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
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招标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
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合同价的理由。(2)施工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
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
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3)项目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
运行;(4)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
的文件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大、小北山村、红桥村),具体实施以招标人委托
为准。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及设备安装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
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1月(包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招标人委托的所有工作,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技术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及规范,满足项
目的功能需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依据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所有用于项目的设备均须为全新的、具备出厂合格证且满
足设计及发包人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6水质监测在项目投入运行后,布设相应监测点对本项目村落污水监测。监测情况如下:
监测点设置在污水处理系统末端,主要监测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口、出口的水质。工程试运行
期为1年,监测频率为每年2次,雨季旱季各监测1次。监测指标监测指标为pH值、SS、BOD5、
COD、TN、TP、NH3-N、动植物油d。监测分析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GB3838-2002
有关规定执行。评价标准出水水质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一2019)一级b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则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
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
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
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
【2019】2号)执行。
3.5其他:
3.5.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
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环
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联合体投标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
权利。投标人如不具备设计资质和能力的,可以在投标时邀约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
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
承担连带责任。
b.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近三年内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
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
3.5.3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
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施工类似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
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4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
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如
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
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
目经理须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方拟派)。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
计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
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拟派)。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社
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方拟派)
3.5.5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
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被住建部门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
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6承诺及其他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不更换并常驻现场的承诺书信誉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3.5.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4.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
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
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
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云南CA数字证书
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9日09时30分[详
见附件石林县西河中上游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
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
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
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
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
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林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天奇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4160326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晟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林县鹿阜镇东城区2号地石金幼儿园对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416032695@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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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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